关于医疗机构停业公告
现有南京天生诊所向我委提出停业申请,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第三十九条等规定,经我委批准同意该医疗机构停业。现公告如下:
一、停业医疗机构名称:南京天生诊所
二、法定代表人:赵天生
主要负责人:张道善
三、医疗机构登记号:PDY600****2010517D2112
四、执业地点:建邺区江东中路106-9号
五、停业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
在公告停业期内,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该医疗机构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建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