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秦淮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97号)、《关于加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宁教初〔2015〕3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特殊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建立秦淮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负责研究制定我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确定年度重点工作并监督、落实、指导、考核和检查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各项工作。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孙百军 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李海岩 区教育局局长
王 鹏 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刘吉娴 区编办副主任
徐 勤 区发改局副局长(正处级)
庄 芸 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 宁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李 慷 区财政局副局长(正处级)
刘爱美 区人社局副局长
陈 玲 区卫计局副局长
洪有喜 区残联副理事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有关事项,李海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人员担任。
秦淮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组成单位的分管领导自然替补。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成员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联席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安排。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及议题。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和解决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
***:秦淮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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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
1、区编办:按照有关规定,将随班就读师资需求纳入教师进人计划。
2、区发改局:负责将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长期教育类发展专项规划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
3、区教育局:研究制定全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实施方案,统筹指导和管理全区随班就读工作,推进普通中小学、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实验研究和规范管理,建立健全随班就读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和师资队伍等建设标准和工作机制,加快提高随班就读质量水平。建立全区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例会制度,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按分工履职尽责,对各校随班就读工作组织督查。
4、区民政局:协同教育部门实现对全区特殊儿童少年动态信息共享,吸引社会资源设立专项慈善项目支持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5、区财政局: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财政经费投入,确定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安排资金对区随班就读资源中心、资源教室建设予以引导和奖补,支持师资队伍和质量水平建设。督促各校对随班就读工作财政经费投入和规范使用。
6、区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秦淮区实际情况,做好随班就读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的服务。
7、区卫计局: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医学检测、筛查、残情鉴定和医疗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和残联建立特殊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
8、区残联:会同教育、民政、卫计等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筛查摸底工作,协助教育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康复、毕业就业安置等服务,监测统计适龄特殊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积极推进、督促和维护特殊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教育权益。协同教育和卫计部门做好特殊儿童少年信息平台和资料库建设。为有需求的随班就读特殊儿童少年提供个性化辅助器具服务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