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下调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自10月15日起,徐州市降低包括住房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等在内的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工商、农业、民航、林业、新闻出版广电等6大部门。
自今年10月15日起,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即二手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据悉,新建商品住房的转让手续费是由开发商缴纳,而二手房则由买卖双方共同承担。另外,非居民住宅的转让手续费仍按照原标准执行。
此外,工商部门的受理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800元降为600元。此次下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还包括:农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费等;民航部门的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费、民用航空器权利登记费;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的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费和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林业部门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等。
自2016年1月1日起,延长国家知识产权部门专利年费减缴时限,对符合《专利费用减缓办法》规定、经专利局批准减缓专利费的,专利年费减缴时限由现行授予专利权前三年,延长为前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