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增13个卫生应急规范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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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近日,省卫生健康委开展2018年度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论证工作,南京浦口区、高淳区、溧水区,无锡锡山区、宜兴市,徐州丰县,常州溧阳市,苏州吴中区、太仓市,南通港闸区、崇川区,盐城响水县,泰州高港区等13个县(市、区)均达标,被命名为“省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县(市、区)”。
至此,全省县(市、区)全部通过规范化论证,提前超额完成“到2020年,90%的县(市、区)达到县级卫生应急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十三五”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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