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以及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评选表彰2020至2021年度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精神,经过广泛组织推荐、全面征求纪委部门、政府以及党委意见,并经局党组会议研究认真考核,拟向沈阳市司法局推荐下列人员和集体为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辽宁省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集体和有功个人:
一、辽宁省优秀人民调解员推荐名单
李春阳 大东区长安街道莲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二、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人员推荐名单
1、金 哲 大东区长安街道办事处 党工委书记
2、茅 娜 大东区前进街道兴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3、李 晶 大东区文官街道幸福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4、陈雨佳 大东区东站街道国瑞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5、崔业绩 大东区东站街道国瑞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6、辛守芝 大东区前进街道辛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7、王丽娟 大东区津桥街道河畔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8、姜 彤 大东区前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9、刘 伟 大东区长安街道江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10、杨 颖 大东区万泉街道绍棠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11、滕 宇 大东区大北街道公务员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12、刘 颖 大东区上园街道辰宇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三、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有功集体推荐名单
1、大东区东站街道国瑞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2、大东区文官街道乐群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3、大东区前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4、大东区前进街道兴达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5、大东区前进街道八棵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6、大东区津桥街道大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7、大东区万泉街道舟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8、大东区长安街道园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9、大东区上园街道圣淘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为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自2021年9月14日至9月22日。凡对公示对象存在意见者,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大东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024—88577950
联系地址:大东区司法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50号)
沈阳市大东区司法局
2021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