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大东区民政局关于社会组织
撤销登记的公告
(第1号)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每年3月1日至5月31日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经查,下列4家社会团体、2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已连续2年以上未参加年度检查或长期不开展活动,我局已于2018月7月5日在《辽沈晚报》进行了拟撤销公告。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二十五之规定,决定对下列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自公告之日起,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一律作废。
被撤销的社会组织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不得再以原社会组织名义开展任何活动,并到区民政局办理相关注销登记手续。
一、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 沈阳市大东区东方书画协会
2. 东方民间艺术研究院
3. 沈阳市大东区园林绿化协会
4. 沈阳市大东区土木建筑学会
二、撤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 . 沈阳戴维教育培训学校
2 . 沈阳煋雨艺术培训学校
3. 沈阳市安运人才培训学校
4. 沈阳华景人才培训学校
5. 沈阳笔神教育培训中心
6. 沈阳北华少儿艺术培训班
7. 沈阳市诺亚商务培训中心
8. 沈阳优文教育培训学校
9. 沈阳新思维外语培训学校
10. 沈阳百花艺术培训中心
11. 沈阳市大东区优品教育培训学校
12. 沈阳市天泽教育培训学校
13. 沈阳市正大外语培训中心
14. 沈阳班尼英语发现王国教育培训学校
15. 沈阳市大东区海若教育培训学校
16. 沈阳市大东区智爱教育培训中心
17. 沈阳市大东区汇通教育培训中心
18. 沈阳市大东区瑞蒙教育培训中心
19. 沈阳市大东区诚亿教育培训中心
20. 沈阳市大东区艺康教育培训中心
21. 沈阳市大东区慧学教育培训中心
22. 沈阳市大东区育智文化培训学校
23. 沈阳市大东区宏冰外语培训中心
24. 沈阳市大东区艺晨教育培训学校
25. 沈阳市大东区起点幼儿园
26.沈阳市大东区琦傲幼儿园
27. 沈阳市大东区安全防范服务站
28. 沈阳华夏中青家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大东区民政局
2018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