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自12月1日起调整特种用水深井水及水资源费价格
根据市物价局的有关文件,自12月1日起,本市的特种用水、深井水以及水资源的收费价格将进行调整。
按照城市供水的使用性质,一般分为居民生活用水、工业及行政事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特种用水等几类。所谓“特种用水”,主要是指桑拿浴场中的用水(如浴场、足浴)、洗车以及饮料企业用水。
本次调整的特种水价格方案是:桑拿浴场浴资收费标准为每人次60元及以下的,由现行的5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浴资收费标准为每人次60元以上的,由现行的5元/立方米调整为15元/立方米;足浴(含足部保健)用水,纳入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1.50元/立方米调整为10元/立方米;大众化便民浴室用水,不纳入特种用水价格,仍按现行的每立方米1.50元执行;洗车用水由现行的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5元;饮料(含啤酒、纯净水等)用水价格,由现行的每立方米2元调整为2.50元。
另外,本市的深井水收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水资源费也将进行部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