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圆满完成机构改革工作
按照沈阳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承接好上级政府下放的权力,全力打造“经济强区、生态新区、文化大区”的新大东,我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机构与职责整合,规范机构设置,理顺权责关系,形成了精干高效的区政府组织体系,截至2015年12月24日,圆满完成了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
通过机构改革工作,我区在优化结构、理顺关系、提高效能上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取得了新突破。根据机构改革有关精神,对一些机构进行了整合。将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进行整合,组建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区卫生局的职责、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的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职责整合,组建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新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区政府办公室加挂区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二是理顺各部门职责取得了新进展。通过重新制定部门“三定”规定工作,各部门将简政放权工作所涉及承接和取消的事项加入到了职责调整中,根据机构改革的需要,将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发改局调整到区卫计局,将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由区城管局调整到区卫计局,将依法治区的工作职责由区司法局调整到区委政法委。三是部门内设机构得到了新优化。积极推进内设机构向主要业务科室倾斜,充分保障一线业务力量的需求。对机构改革合并部门的内设机构进行了适当精简,整合了职能相同的内设机构,全区各部门内设机构总数比改革前减少了14个。四是精简人员编制迈出了新步伐。在充分保障各部门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前提下,我们对一些部门进行合并调整时,在消化46名自定编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核减了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