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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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审批事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
办事机构:沈阳市皇姑区卫生局
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程序:窗口收件—科室审核—领导签字—窗口发证
审批要件:1、设置申请书(需注明拟开展的诊疗科目);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及复印件;
3、科室设置的建筑平面图及医疗设备明细表;
4、从业人员名单及执业的注册、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和《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
5、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审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主席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令第308号)
联系电话:6223139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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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2 18:15:1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