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第七批返乡农民工和已脱贫劳动力申请一次性创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19〕2号)、《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补贴及吸纳就业补贴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高人社发〔2021〕40号)等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已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按照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自愿申请、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等程序,拟对返乡农民工、已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合计金额30000元,现将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1日-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对申请人员的真实情况等方面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42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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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2022年第七批发放创业补贴人员名单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