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统计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地方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领域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公开、报送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已确认的行政执法主体情况
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已于2018年取得行政执法主体。
(二)行政执法人员总体情况
现有在岗在编人员3人,均参加培训并通过执法考试取得执法资格。
(三)“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情况
已编制完成“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报区司法局,区司法局已予以公开。
(四)涉企检查计划管理情况
编制(非安全领域)涉企检查计划1份,开展涉企行政检查21次,开展企业回访21次。已按年度检查计划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并报区司法局。
(五)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情况
现有执法人员3人,1人于2018年参加培训并通过执法考试,2人于2019年参加培训并通过执法考试,2人参加了2020年9月由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组织的行政执法培训。
(六)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沈阳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我局制定了《浑南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细化裁量权基准11条。
(七)行政执法决定公开情况
行政许可4次,均已录入沈阳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并公示。
(八)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情况
我局现有执法人员3人(局长1人,工作人员2人),配备执法记录仪1台,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与行政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为1:3。
(九)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
我局于2020年6月印发《浑南区民族和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编辑: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