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四家子乡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1、部门职能:政府机关
主要职责:落实政策、促进发展、维护稳定、加强管理、提供服务五个方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领导各部门和群众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行使职权;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为全乡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服好务。
机构情况:1个。
北四家子乡财政供养人员24人。其中30个行政编制,行政在职18人;事业编制16人,在职6人;遗属10人。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预算按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预算收入包括:
公共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依法组织的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预算支出包括:基本支出预算(人员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和项目支出。北四家子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2021年部门总收入1772.17万元,较上年减少17%;上级补助收入部分由上级财政代编,列入上级财政预算。
2020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2129.77万元,2021年本部门汇总支出预算1772.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5.95万元,较上年增加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万元,较上年增加8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42万元,较上年减少10%;住房保障支出26.89万元, 与上年基本持平;城乡社区支出80万元、农林水支出173万元,比上年大大增加;本年新增资源勘探信息支出4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05万元。
2021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共1772.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0.6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性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等;项目支出预算1381.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农村社区环境整治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目。
三、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费安排情况,包括:办公费12.65万元;印刷费0.62万元;水电费2.***万元;邮电费2.25万元;差旅费14.5万元;维护费1.25万元;物业管理费0.13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5万元;软件及系统维护费0.13万元;福利费0.2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费15.48万元;零星用品购置费1.05万元;住房公积金20.8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53万元。
四、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未做预算安排。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北四家子乡政府用财政拨款数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5万元。因取消公车没有公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和按因公出国(境)费本单位不涉及;2021年公务接待与去年相比无变化,均为5万元。
六、预算绩效情况
及时准确的编制了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并按时上报。
七、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80%,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19%;固定资产比上年有所增加,原因是新购入固定资产。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康平县北四家子乡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