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环境保护局关于2016年9月15日拟作出的康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粮库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16年9月15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21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24-62837977
联系地址:沈阳市康平县西岭街,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1105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 (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康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粮库仓储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 康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村 | 康平县北四家子乡北四家子粮库 | 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20.3万元,占地面积56900 m2,项目拟建设罩棚仓一栋,水泥地坪4500m2,该罩棚仓为地上一层,规格尺寸为54m×54m,建筑面积2996.47m2,仓容1.38万吨,新建烘干系统一套,日处理量可达到500t/d。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加强运营期管理 1、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排水,生活污水进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得排入地表水体,防渗旱厕必须进行有效防渗处理,以免渗出物污染地下水。污水排放满足《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的规定。 2、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在施工的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机械作业时间,避免夜间作业。项目建成后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噪声。车辆运输中应避免鸣笛,生产机械设备全部安装减震、消声装置。 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及4 类标准要求。 3、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固废尽量再生利用,不可利用的可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填埋场作填埋处理,禁止任意堆弃。施工期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指定垃圾场填埋。建成后固废主要为生物质热风炉炉渣、杂质、员工生活垃圾。热风炉炉渣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制砖单位或墙体材料制造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杂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是临时热风炉烟气、粉尘及车辆尾气。热风炉应安装处理效率较高的水膜脱硫除尘器,并对燃煤热风炉尾气进行处理。项目所采用热风炉为临时热风炉,要求一年后改为清洁能源锅炉。烟尘排放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项目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轻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如施工车辆运输采用封团运输、施工现场周边设置防尘围挡、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使用尾气超标车辆等。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排放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