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11月25日,康平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康平县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调整康平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经济指标方案的报告》、《县政府关于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和《县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康平县2015年县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批准调整康平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经济指标方案的决议、《康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政府审计工作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办法》、《康平县人大常委会与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的暂行办法》、《康平县人大常委会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同时进行了人事任免,任命胡明超同志为康平县政府副县长,并向其颁发任命书。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志在讲话时说,县政府提出的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调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部分经济指标的方案,实事求是,符合上级做实财政收入的要求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确保实现财政预算收支平衡。他希望县政府继续加大财政增收力度,严格收支管理,确保圆满完成调整后的预算任务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指标。针对旅游产业工作要做到规划先行,科学统筹;政府主导,各方参与;创新体制,理顺机制,不断推动旅游产业健康发展。就民事审判工作,李鸿志希望县法院要增强服务大局理念,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努力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加强审判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人民审判事业进一步健康发展。李鸿志还指出,审议通过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合法性、先进性、实用性的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县人大常委会今后的工作提升人大自身的业务水平,具有重要的现实和长远意义。
会上,与会人员代表进行了审议发言;任职人员进行了就职宣誓。
县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景才、李奎兴、田立爽、刘财及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明臣、县人民法院院长张宁、县检察院检察长赵永林、县政府办相关人员、县财政局、发改局、旅游局主要领导以及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开发区、新城区、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