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城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2018年部门相关信息统计表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8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海城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城市公安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依法处置。
2、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3、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4、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5、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6、管理***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燃、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7、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8、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9、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10、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依法应由公安机关开展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海城市公安局所属预算单位包括:
1.海城市公安局机关
2、海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3、海城市公安局交通治安管理大队
4、海城市看守所
5、海城市拘留所
6、海城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服务队
第二部分 海城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18年海城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说明文本.XLS
第三部分 海城市公安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22,910.65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67.74万元,增加9.92%,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22,889.1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02.1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87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21.5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168.2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124.58万元,项目支出结转2,043.68万元。
(二)支出总计22,456.34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8.89万元,增加0.85%,包括:
1.基本支出14,576.6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128.1万元;事业运行支出1,305.32万元;其他公安支出181.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59万元。
2.项目支出7879.67万元,主要包括中央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中央转移支付装备购置费;公安局办案业务费;治安监控电费、租赁费;基层派出所维修;购置公务用车;办案中心改造;购置执法记录仪;国保大队业务费;刑警大队业务费;扫黑除恶专项经费;技术大队业务费、无名尸检验、警犬驯养;DNA实验室搬迁等费用;禁毒大队办案费、禁毒宣传费;网络大队业务费;二代身份证业务费;公安局网络运行维护光纤租赁;公安局办案业务费、户口证件费;巡特警办案业务费;密码装备及远程在线管理;治安监控电费、维护费;网络租赁运行费;基层派出所经费;指挥中心机房搬迁及接处警升级改造;干警工伤医疗费;两会安保经费;司法救助经费;考场租金及光纤租赁,牌照、证件专项;交通设施维修维护;道路交通管理专项款;事故办案鉴定费;金盾公司转制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费;拘留所在押人员给养费。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622.57万元
主要是政法专项年末到账,没有及时付出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海城市公安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20.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76.67万元,项目支出7,844.29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420.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1,833.96万元,政府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8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公共安全18,872.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1.59万元;司法救助支出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87万元。
1. 公共安全支出18,872.67万元,包括:
(1)其中行政运行10,128.1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746.43万元。
(3)治安管理855.95万元。
(4)国内安全保卫30.00万元。
(5)刑事侦查274.53万元。
(6)行动技术管理193.90万元。
(7)禁毒管理81.07万元。
(8)道路交通管理1,342.76万元。
(9)网络侦控管理29.97万元。
(10)居民身份证管理91.26万元。
(11)拘押收教场所管理573.38万元。
(12)事业运行1,305.32万元。
(13)网络运行及维护115.17万元。
(14)其他公安支出2,069.82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9.71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6.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43.77。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0.00元元。主要是机关工作人员医疗保险单位承担部分。
5、司法救助支出35万元.主要包理想、宋长军、丁广志司法援助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791.59万元
住房公积金791.59万元,主要是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587万元。主要是金盾公司转制人员工资及养老保险。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788.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6.54万元。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7年增加997.21万元,增加128.22%,主要是购置公务用车83辆,购置经费756.72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到我市指导业务及检查工作、加班餐费等,2018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7批次,197人,2.07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74.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756.7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8.19万元。2018年购置公务用车83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89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海城市公安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50.45万元,比2016年增加120.65万元,增长5.66%,主要原因工资、保险、公积金等上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3,445.79万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712.34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0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23.3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城市公安局共有车辆28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20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6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8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评价,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2个,涉及资金23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自评平均分90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