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顺利完成私人承包乡镇医院回收工作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2日发表
近日,县政府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卫生院建设工作的通知》,顺利完成县内私人承包经营的乡镇卫生院回收工作。
2013年以来,按照国家医改总体部署,县政府决定对9家私人承包经营的乡镇医院进行回收,根据回收工作需要,县政府成立回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回收工作具体事宜。12月份,县审计局和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对承包经营的9家乡镇卫生院经营过程中的帐、物按“见帐、见物、逐笔、逐项”的工作原则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并对形成的债权、债务及投资增加的资产、设备等情况进行了登记。12月30日,县卫生局正式与9家卫生院分别签订解除承包卫生院经营权合同协议书,顺利完成回收工作。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3 09:39:1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