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铁东区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企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铁东区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
铁东区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在全区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根据市应急委统一部署,按照《关于开展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鞍应急委发[2007]3号)要求,为搞好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全区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知识,增强公众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公众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鞍山老工业基地振兴和构建和谐铁东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宣传时间
2007年8月27日至8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1.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省、市、区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
2.铁东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和处置规程;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做法和经验。
3.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
4.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和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方法、采用的应对措施等。
四、宣传形式
采取新闻媒体宣传、相关部门现场宣传、张贴海报、标语,悬挂横幅,利用街道、社区、乡村、企业和学校的宣传栏、板报,印发《公众应急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具体内容以市应急办的通知为准。
五、具体安排及任务分解
1.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印制宣传手册、宣传栏、公示栏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和省、市、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
2.以区总体应急预案为核心,做好预案的宣传解读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公共安全形势,宣传政府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思路和具体措施;宣传预案的主要内容和处置规程,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具体有:
①围绕区总体应急预案、各专项应急预案和各办事处、各社区总体应急预案进行深入的解读和宣传。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介绍制定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背景、目的、意义、原则和主要内容,陆续公开可以公开的《铁东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9个专项应急预案、13个街道办事处社会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内容,切实做好应急管理工作 (由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落实)。
②进行典型案例的宣传。一是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成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在应急处置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宣传报道。二是介绍市内外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正反两方面案例,剖析公众在遭遇突发公共事件时,临危不乱、灵活运用自救互救知识,配合政府救援、减少人员伤亡的正确做法,增强公众“思危有备,有备无患”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同时,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采用的应对措施等,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由区信访办、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城建局、区民政局、区环保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公安铁东分局、铁东消防大队、区人防办、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等单位提供有关材料,请区委宣传部共同配合)。
3.以应急知识普及为重点,增强公众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等能力
以印制《公众防灾应急安全手册》为契机,进一步宣传普及公共安全知识、灾害知识和公众自救互救知识。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前、中、后的不同情况,分类宣传普及应急知识。事发前,能使公众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掌握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事发中,能使公众掌握自救、互救知识,普及基本逃生手段和防护措施,在事发的第一时间作出迅速反应,如何自救、互救;事发后,能够抚平公众心理创伤,恢复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等,提高公众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素质。具体有:
①开辟公共安全和应急知识专栏和系列访谈。 (由区新闻办、区信息中心及有关新闻媒体具体落实)。
②编辑和发放科普读物。(由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区科协、公安铁东分局、铁东消防大队、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各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实施)。
③举办报告会、论坛、讲座、科普展览、知识竞赛等活动 (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④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的“四进”活动。结合区域特点和应急工作实际,农村以防御自然灾害为重点;机关以防盗、防火、防事故等安全方案及管理策略为重点;企业以安全生产为重点;社区、学校以平安建设为重点。采取典型示范、案例引导、培训演练、宣传教育等方法,加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区发改局、区商业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安监局,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中小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⑤针对特定人群进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由区教育局、劳动局、民政局、卫生局、安监局以及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⑥开展心理咨询服务的宣传。(由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
4.以专题宣传活动为载体,增强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①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每年的“国际减灾日”、“世界气象日”、“全国消防日”、“全国科普日”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声势浩大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了解公共安全知识,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掌握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由区科技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公安铁东分局和区科协、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②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联系我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区司法局、区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③结合政府应急体系和平台建设进行宣传。宣传政府加强应急体系和平台建设、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政府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由有关部门负责安排)。
5.以公共场所为阵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制作宣传海报,在社区、农村、企业、学校以及工地、车站、市场、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广泛张贴;二是在主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栏,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单宣传,逐步在公众中推广应急识别系统;三是不定期开展应急知识和技术展览等活动;四是利用门户网站、电子信息显示屏等现代多媒体技术等形式扩大防灾信息及应急科普知识宣传;五是创造条件建设公共安全教育基地(由区应急办负责组织实施)。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周的组织领导,去应急委决定成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武秋丹任组长,区应急办主任齐磊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区政府应急办、区信访办、法制办、发改局、商业局、教育局、科技局、文化局、体育局、城建局、人防办、劳动局、民政局、环保局、卫生局、司法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安监局、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公安铁东分局、铁东消防大队,各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各中小学校、各企事业单位。各单位(部门)要在区应急委的统一指挥下,强化思想认识,把做好应急管理宣传周活动作为贯彻落实全区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主要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2.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区政府的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各单位要根据此次活动的需求,印制相关宣传资料、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及横幅。区政府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于8月24日前将本单位宣传周活动方案上报政府办秘书科610房间。
3、沟通协作,紧密配合。
各单位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在全区形成普及防灾减灾常识,提高群众自救互救能力的良好氛围。
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对宣传周活动进行总结,并于9月5日前将书面总结报政府办秘书科610房间。联系人:杨笛,联系电话:2699619。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