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司法厅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各项工作
打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以来,辽宁省司法厅党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积极主动作为,严格落实“四早”、“四集中”要求,全力以赴做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动员全系统迅速进入战时状态。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分别于1月26日、1月30日召开省司法厅疫情防控指挥部会议,传达*********精神和求发书记、一军省长批示,进一步细化硬化各项防控措施。省监狱局、戒毒局也分别通过指挥视频系统向全省监狱、戒毒单位传达*********精神,对监狱戒毒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再次提出部署要求。二是迅速动员全系统防控工作,从1月21日开始,我厅专门下发各类通知、方案7个,特别是在1月22日召开的全省司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重点部署。三是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指挥体系,省厅成立了以林志敏厅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指挥部,省监狱局、戒毒局,各监狱、戒毒所也分别成立了疫情防控指挥部,制定专门工作预案、应急处置方案,健全安全防范机制,明确落实纪律责任,坚决防止疫情在监狱戒毒场所内传播蔓延。
二、注重工作抓早,从严从实从细防控监所疫情。一是人员排查抓早。1月21日,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全系统立即开展对干警职工及家属中从湖北返辽人员排查登记,安排居家隔离观察,严禁与其他人员接触。经过摸排,全系统共有104名干警职工及其家属属于从湖北返辽人员,目前正在隔离,未发现发热、呼吸困难等疑似病状。二是封闭管理抓早。1月25日,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实行防疫封闭管理的工作方案》,要求全省监狱戒毒单位全部施行封闭式管理。1月26日上午10时前,已在全国率先实现封闭式管理,全省35所押犯监狱、14所戒毒单位,实现了与墙外人员绝对隔离。第一批次在监狱戒毒场所内封闭进行警务值勤工作14天,涉及127名领导干部、3736名警察。三是常规预防抓早。厅、局机关、全省监狱戒毒单位已全部设立体温监测点,开展了对服刑人员和戒毒人员卫生教育,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定期消毒杀菌,在院内医疗场所设立专门隔离区。春节前,还取消当面会见,开通亲情会见电话和视频会见系统。
三、坚持主动作为,积极为全省防控工作提供法律、政务服务支援。一是全力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通过“0+1+2+N”工作模式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0”即要求各地实行安全稳定和疫情“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和疫情防控情况;“1”即为发布《致全省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向全省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了增强个人防护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力所能及为社会做贡献的要求,该信传达到每名社区矫正对象,目前点击率已近1万人次;“2”即为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社区矫正机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省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两个通知,要求各级社区矫正机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N”是采取多项举措确保安全稳定,包括开展安全隐患和疫情排查、严格落实各项监管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电子定位监管和信息化核查工作、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教育模式改为电话微信视频等方式、严格执行社区矫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开展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等。并对重点对疑似感染人员、接触武汉等地人员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共排查社区矫正对象9万余人次。二是认真做好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针对疫情期间情绪紧张,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的问题,全省9万多名人民调解员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累计排查矛盾纠纷线索3831条,化解矛盾纠纷1596件,排查极端案事件风险隐患8件,均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有效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三是深入开展防疫法律知识宣传工作。通过法治宣传新媒体平台、12348辽宁法网等载体,加强疫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特别是在“辽宁普法”和“法治辽宁”微信公众号推出《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50问》,单条阅读量已突破2.3万次,并印制第一批5000册读本发放给省直机关。春节期间,全省法治宣传教育部门利用130个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疫情防控信息24***条,阅读量超过百万次。四是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工作方式。为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全力守护办事群众和机关工作人员健康安全,省司法厅下发《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审批工作方式的通知》,要求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力推行“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工作方式,全力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办事群众可通过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和各市政务服务网,按照相关指引进行办理,也可以通过电话联系方式与业务受理人员沟通,并可以通过邮政EMS快递方式邮寄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办理,原则上暂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确需办事的群众可以通过“网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实现“不见面”审批。
四、加强督导指导,及时纠正防控工作中存在的偏差。一是主要领导主动靠前指挥,厅局主要领导同志每天到应急指挥中心,通过视频点调、巡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检查指导各监狱戒毒场所疫情防控工作。1月26日下午,厅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人员结束休假模式,及时投入疫情防控指导工作。二是及时开展全系统督导检查,1月27日,省厅组成13个督查指导组,对全省监狱戒毒、戒毒单位封闭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指导。1月30日,召开省司法厅防控指挥部全体会议,听取了各督查指导组督查情况汇报,对下步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三是立即落实问题整改。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个别监狱戒毒单位存在落实戴口罩等防疫制度不严、落实第二批干警隔离观察备勤制度执行不严格、长期作战思想准备不充分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责令各单位立即整改,商讨解决对策措施。
五、强化政治引领,积极营造众志成城阻击疫情的浓厚氛围。一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制定了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积极主动作为有效发挥政治工作作用的通知,激励鼓舞全系统党员干部勇于担当,坚决打赢打好这场防控攻坚战、阻击战。二是全省各监狱、戒毒场所都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广大党员自觉把投身防控疫情第一线作为践行初心使命、体现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自觉接受党性锻炼和实践考验。三是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制定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问责暂行办法》,进一步压紧压实全系统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有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坚决严肃问责。
下一步,辽宁省司法厅将继续切实贯彻落实******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批示精神,持续抓实抓细防控各项工作,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严格执行各项防控措施。全力做好监所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战时执勤备勤模式,将防疫工作与安全稳定工作一起抓,把各项监管工作制度落到实处。教育引导广大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发扬忠诚履职、恪尽职守、担当作为的优良作风,坚决克服厌战情绪,持续保持高昂战斗精神。持续做好督导检查工作,充分利用远程视频、指挥中心点调和电话询问等方式开展检查指导。
二是继续深入开展全省监狱戒毒系统第二批排查。继续在全省监狱戒毒系统继续深入排查有湖北居旅、探亲、经停史和与湖北省人员有接触史的干警职工及家属,未过14天隔离期的,切实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不得参加封闭管理工作。同时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场所和监管场所,所有执勤干警和工作人员进入监管场所一律测量体温并严格按规定戴口罩上岗,坚决切断监所内源头传播途径。
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有效预防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加强疫情防控方面法律宣传,加强疫情防控公共法律服务,积极发挥律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职能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
辽宁省司法厅
2020年2月1日
(来源:省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