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 辽宁省环境保护厅、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鞍山市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鞍山市饮用水源保护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2011】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工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已在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办理了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地形图调绘制作、点位测量、界标制作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 鞍山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立标工程 。
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鞍山所辖地域 。
2.3招标(业主)人: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
2.4招标项目概况:
工程概述: 本工程水源共8处,分别为:西郊水源、铁西水源、太平水源、海城拦河水源、海城开发区水源、台安水源、辽河油田台安水源、岫岩水源,水源保护区总面积为30.089平方公里。本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地形图调绘补测,点位测量,界桩、界碑、宣传牌及电子标签的制作安装,电子地图制作及工程建设其他项目等。其他详见施工图纸。
服务内容概述: 地形图调绘制作、点位测量、界标制作安装 。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合同估算价为 376 万元(即最高限价)。
2.7招标范围: 地形图调绘制作、点位测量、界标制作安装 。
2.8工期要求: 2013 年 11 月 2 日开工至 2013 年 12 月 30 日竣工,计划工期 59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地籍测绘专业甲级测绘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 项目负责人 须具备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如是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 8 时 00 分至 2013 年 10 月 10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报名。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额 7.00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子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9 日 5 时 00 分至 2013 年 10 月 10 日 1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报名通过后,可在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10 月 25 日 13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 辽宁招标投标监管网 网上发布,同时在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鞍山市环境保护局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千山中路155号
联 系 人: 马壮
电 话: 139****2345
招标代理机构: 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东区安乐街38甲
邮 编: 114000
联 系 人: 李博
电 话: 0412-8896088
传 真: 0412-8896088
电子邮件: asgyzb@163.com
开户银行: 建行营业室
账 号: 2100***********02780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