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千山区大修及一事一议道路修建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千山区大修及一事一议道路修建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政府以《千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大修及一事一议道路修建工程监理项目的批复》(鞍千政复[2013]11号)批准,项目建设单位为鞍山市千山区交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和路基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本次招标的2013年千山区大修及一事一议道路修建工程监理项目,全长24.54公里,技术标准为四级路,工程概算投资额1062.02万元。
1.2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2013年8月21日至2013年10月20日,共2个月,监理服务期2个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 其他要求:
2.4.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监理工程师。
2.4.2 投标人还应:(1)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3)项目总监具有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4.3 本次招标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投标报名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3.2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3.2.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3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3.2.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3日,每日上午8:00 时至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 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4.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 100元/本。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在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13日13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26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中心
地址: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8号
邮编:114041
电子邮箱:/
电话:0412-2312318
传真:0412-2312318
联系人:许宝峰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博众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16号国贸大厦西座六楼
邮编:114009
电子邮箱:lnbozhong@126.com
电话:0412-6382001
传真:0412-6352001
联系人:张秀茹
招标人:(全称)(盖章)
201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