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委党校等单位车辆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鞍山市委党校等单位的委托,就鞍山市委党校等单位车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集中采购,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鞍山市委党校等单位车辆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AZCG029
3、采购人:鞍山市委党校、鞍山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心
4、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内容:
轿车1台
旅行车1台
6、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资金
7、供应商资格要求:
7.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
7.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6、具有良好的企业经营信誉及合同履行能力。法人、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在此前三年内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7.7、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7.8、执行标准、技术规范及资质要求:
(1)《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
(2)汽车销售的厂商授权材料;
(3)车辆使用寿命15年以上;
(4)符合鞍山市车辆管理部门的有关要求。
(5)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要求。
7.9、投标人认为可以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8、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
投标人领取标书时需携带U盘,对招标文件进行拷贝。
9、 开标时间:(周四)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
11、投标截至时间:(周四)上午9:30时整(北京时间)。
12、投标地点: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
1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3楼会议室)。
1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至,上午9:00至下午16:00,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4楼大厅。
凡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地 址:鞍山市中华南路236-3号
邮政编码:114001
联系人:岳利华 姜明禄
电 话:0412-5586802
鞍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七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