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海城市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
2014年,市供销社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系列***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各项工作部署,结合供销社的实际,聚焦中心任务,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新要求,为加快供销社经济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一、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把严明纪律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把学习贯彻中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会议精神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遵循,把严明纪律,维护党纪政令严肃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准确把握******讲话的精神实质,深刻领会对纪检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性,强烈的责任意识,把好关、问好责,执好纪,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落实。要求党员干部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保持一致,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严明党的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党性,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表率。加强对市供销社党的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确保纪律刚性约束。
二、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36条实施细则,继续抓好正风肃纪“五排查、五整治”专项治理,深入开展“为民务实清廉”教育活动,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使纠正“四风”工作常态化。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以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为契机,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解决企业和职工中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党组织与群众的密切联系。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各项制度。党委、理事会各职能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负起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要紧密结合业务工作,认真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各处室的任务,将责任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提高做好新形势下为“三农”服务工作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继续深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把手”四个不分管制度和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按要求认真填报重大事项报告表。适时进行廉政谈话,加强监督检查,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四、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廉政文化建设。按照反腐倡廉要“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廉洁从政思想基础”的要求,认真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教育,坚持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通过以案说法、观看廉政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方法,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党委中心组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使反腐倡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推进岗位廉政教育,开展廉政文化系列主题活动,发挥廉政宣传阵地的功能,使党员干部在潜移墨化中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
五、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和《辽宁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若干规定》,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要围绕涉及“人、财、物”的重点处室和所属企业,制定岗位权力清单、岗位权力运行流程,确定岗位廉政风险,建立各项行政权力风险防控制度,使各项权力在制度的约束中规范运行;继续推行党务公开和政务公开,让党员干部和职工对重大决策和涉及切身利益的事项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围绕行政效能监察,完善行政效能考核办法,全面推进绩效考核系统建设,明确考核主体,创新考核手段,扩大考核范围。
六、认真做好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推进信访举报资源的综合利用。对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要实行集体排查、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五类处置方式和相应处置标准提出处理意见,防止线索流失。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加强信访监督,对信访案件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
七、继续抓好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市纪委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治理工作,要加大对党员干部违规举办“升学宴”、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和公车接送子女上下学的整治力度,协同相关部门对系统内的惠农资金等方面的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