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地震普查)变更公告
(鞍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地震普查))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1-210300-056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鞍山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应急、地震普查)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10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因不可抗力原因,本项目开标时间由2021年11月8日9:30分延期至2021年11月12日10:00整,开标室由224变更为222(第五开标室),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1年11月08日 07时5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电子交易项目相关要求
1、根据《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项目。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 CA 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政府采购 CA 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400”电话或“业务咨询电话”进行咨询:400-100-9691,CA 办理问题请咨询 CA 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2.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按照相关政策和要求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同时应于开标前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速运公司)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内容相同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U盘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线上电子版文件与U盘中的备份文件不一致的以线上电子版文件为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疫情期间只接受邮寄,邮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且不得到付,节假日不接收文件。邮寄地址:孟小龙/收件地址: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9房间(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联系电话:136****7393, 邮编: 114001。 投标文件由 顺丰快递(建议) 送至指定的投标文件存放地点,并由交易中心人员和快递人员共同签字确认接收,存放投标文件房间24小时监控.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快递内的U盘应进行密封,同时快递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法定代表授权人姓名及手机号。开标当日应保证法定代表授权人通讯畅通,评审答疑采用远程(座机电话开免提方式)答疑。评审结果详见采购结果公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至开标室而造成投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疫情期间按照省相关部门要求,投标供应商不到现场参加开标,取消供应商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和开启投标(响应)文件活动,授权代表人应在开标后采用线上解密的方式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20分钟内),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
6.开标会议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对于未参加网络直播开标的供应商视为默认认同开标会议的程序,相关供应商不得事后对开标会议的程序提出任何异议。网络直播开标会议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需自行“腾讯会议”APP收看网上开标直播。供应商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会议室,并将“个人名称”改为单位简称+姓名(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应在单位简称后加上“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字样),以方便交流。开标会议过程中需要供应商签字确认的相关表格采用现场语音确认的方式,代理机构将如实记录相关内容,为减轻供应商负担,将不再要求供应商在纸质表格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过程中请各供应商授权代表保持通讯方式的畅通,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供应商认可相关内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方式: 0412-5892225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66691656
项目联系人: 吴睿、孙健
电 话: 024-66671716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