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具消毒不合格受处罚
12月2日获悉,市卫生监督所从8月1日开始开展的全地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已经全部结束。全地区共抽检餐具30套114件,处罚单位1个。
据介绍,此次检查中,全地区共出动监督员76人次、监督车辆16台次,检查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5个,抽检餐具30套114件,依据《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 14934-94),卫生指标检测合格率100%,处罚单位1个,罚款800元。
据了解,鞍山地区现有5家持有效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中市区2家,海城、岫岩、台安各1家,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包括餐具不经消毒直接清洗后包装销售、生产场所面积不足200平方米、无设备或设备不启用、生产场所一般卫生条件差、餐具均未进行出厂卫生检验、无销售记录和消毒记录、消毒工艺流程不符合卫生要求、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不规范等。工作人员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当即提出整改建议,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培训,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建立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卫生监督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