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中心促发展依法履职谱新篇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工作综述
承载着人民的期待,肩负着神圣的使命,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实现了良好开局。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围绕中心工作,维护民众权益,加快法治进程,增强监督实效,促进和谐发展,建设美丽鞍山”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了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所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立足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科学发展。开展了激光等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视察、非税收入管理执法检查、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视察;听取和审议了计划执行情况和财政预决算、审计等情况报告、“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民营经济发展、对台经济文化交流、鞍山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实施、市政府下放行政管理权限、城区撤镇建街行政区划调整等情况报告,全力推动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听取和审议了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工作、羊耳峪生活垃圾处理场运行状况及拟选新址建设垃圾处理项目情况的报告,开展了《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环保世纪行活动,以更大的力度、更严格的监管,从法律层面和工作层面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立足于改善民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了城镇回迁房和保障房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的报告,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电梯安全及监管工作调研、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调研,就食品安全生产和监管等情况,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询问,有力地促进了食品安全问题有效解决。针对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专项评议,对老城区道路维修改造资金投入、站前地区道路交通状况等13个具体问题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大交通”体制,加强城市交通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立足于加强地方立法和法律监督,推动民主法治建设。科学编制了五年立法规划,涉及经济发展、城乡建设、社会管理、民生保障等方面41个立法项目;审议通过了《鞍山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制定了《鞍山市企业民主管理条例》、《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听取和审议了市法院执行工作、市检察院刑事诉讼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了《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对《鞍山市人民政府规章修正案》等28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备案审查。坚持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依法任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87人次。
立足于为民履职,不断创新代表工作。开展了首次“代表活动日”活动,组织全市400多名省、市人大代表围绕“责任——情系民生”主题,就相关热点问题开展调研、询问和视察活动,有力地促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组建了11个专业代表小组,组织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组织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履职学习培训,努力提高服务代表的水平。多次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将195件代表建议全部分解到“一府两院”有关部门落实,分解到人大各专委会进行督办,对重点督办建议,实行领导包保,有效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立足于管长远管根本,全方位推进制度建设。围绕常委会能力建设,制定专题询问制度、执法检查工作规定,修订专项评议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围绕自身建设,制定了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主任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和工作规程,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等9项制度,修订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同时,制定和完善了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办事机构的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制度体系。
立足于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和专题讲座,不断增强人大机关干部的政治观念、法治观念、大局观念和群众观念;组织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到全国人大北京培训基地学习,提升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素质和能力;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制定了常委会改进工作作风的16条具体措施;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年”活动,加强与县(市)区人大工作联系,共同推动全市人大工作深入开展。
市人大常委会2013年的工作,真实地记载了市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尽责,体现了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勤勉付出。2014年,又将是一个新的起点、新的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责,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五个鞍山”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