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林做客抡才书院讲述城市发展的历史和张家口的城市建设档案与城建史
张家口市建筑档案馆原馆长王林做客抡才书院就建筑及与建筑有关的知识给大家做了专题讲座,内容涉及建筑的产生、城市及都城的形成、建筑档案知识、建筑的美与丑和“黄金分割率”、“黄金分割率”在教育中的应用、建筑风水的含义、张家口市的城市发展史和建筑史等等,从远古说到现代,从外国讲到中国讲到张家口,内容丰富,观点新颖,使在场听众饱尝了一顿建筑知识的盛宴,听得过瘾。现将王馆长所讲主要内容整理如下,与大家共享:
一、建筑的产生、城市及都城的形成
纵观人类的历史,在整个人类进化和发展的道路上,是离不开工程建设的,从远古时期的树上走到地面,从冰河时期到原始社会,人类学会了用火,也学会了给自己营造一个可以躲风避雨、减缓严寒酷暑地方的本领,那就是不停的建设、建设、再建设。从最原始的洞穴,简易的窝棚,简陋的房屋,到高大的楼房,豪华的宫殿。从部落到民族,从集团到国家,历经数万年,才走到了21世纪的今天。没有建设档案,特别是城市建设档案,就没有城市建设的历史记载,也就没有对城市发展历史的了解。
从原始部落的简易窝棚,逐步到根据不同地方不同气候条件不同风俗习惯而修建起来的各式房屋,人类对团结一体相互联系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形成共识,人类聚集在一起的要求日益迫切,因而从分散的居住,分散的劳动逐步向条件适宜的地方集中,农业以外的其他劳动形式大量出现,城市的雏形逐步显现。后来许多城市和农村联在一起,形成了国家,而且还有国都。国都这个城市概念,大约是在春秋时代形成,《管子.乘马》里说:“凡立国都,非于大山之下,必于广川之上,高毋近山而水用足,下毋近水而沟防省。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在《周礼.考工记》中“匠人营国,方九里,旁三门,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面朝后市”,这是最早的方正形都城理论,也是大城市的建设依据。我们国家后来的许多都市基本上都是按照这些理论去指导建设的。西安,北京,南京,邯郸等城市的格局布置就是这个样子。张家口市的堡子里、宣化城也都是按照这个建设理念去做的。
当今世界无论哪个国家,从农村走向城市,是历史的必然,建筑业成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世界上许多发达国家早已完成城市化的过程,现在我国正在经历这样一个城市化的发展过程,大量农民离开原来他们赖以为生的土地,进入城市成为市民,原来二元化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彻底的改变。
二、城市建设档案的一些专业知识
在城市的发展历史中,城市建设档案发挥了巨大作用。城市建设档案就是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在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过程中形成的许多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图纸、声像、影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和文件资料。城市建设档案属于专业科技档案。历史上,历朝历代官方都要设置专门记录官方大事的机构和人员,有太史,内史等。他们所记录的资料中,固然是以人的活动为主,但是也有许多是有关房屋宫殿、街道市井、防洪排灌等方面的,这是最初的城市建设档案。所以过去的大量建设档案,大都保留在各种图书资料中,在图书馆、博物馆、档案馆以及部分私人(特别是收藏爱好者)收藏的文件资料、报纸杂志、史志书籍、甚至图纸报表、专业刊物,照片磁带等材料当中。上次国家第一历史档案馆张莉老师来张家口做报告,她就是利用了档案馆内存的大量皇家奏折找出当时察哈尔的各种管理情况。过去我国一直没有专门机构对城市建设档案进行有效的收集整理、保管研究和开发利用,直到上世纪70年代末,才提出建立专业管理机构。到80年代全国各个省、市都有了自己的城市建设档案。张家口的城市建设档案馆建于1980年9月9日。
城市建设档案是一项系统工程,是城市建设工程竣工后的最后一道工序,也是城市建设工程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没有完整正确的建设档案,就不可能完成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大量法规。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定,各地都制定了适合自己城市特点的建设档案分类大纲和管理制度。张家口市所制定的分类大纲确定为18大类100个属类326个小类。内容主要有综合类、城市勘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市政管理、公用设施、交通运输工程、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园林绿化和名胜古迹、环境保护、城市建设科学研究、人防军事工程、水利防灾以及声像影像资料等。涵盖了城市建设活动所有的内容,包含了我们这个城市以及郊区农村所有的生产、生活、劳动、娱乐的需求。
城市建设档案根据不同情况区分为内部、秘密、机密、绝密四种。这些档案要根据需要程度划分保管期限,分永久保管、长期保管(20-60年)和短期保管(20年以下)。凡定位短期和长期的档案,到一定时候要进行鉴定,视其价值可延长保管期限。例如城乡建设管理类档案中,建设方针、政策、法规文件就属于永久保管,密级划分为机密;城乡土地划拨档案、城乡建筑执照管理档案、城乡房地产管理档案也都属于永久保管,为机密。其他还有档案接收范围;档案移交、验收、整改;按规定立卷;建立分类目录、总目录和其他检索工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