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含人事信息)辽宁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辽宁精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注册资本3千万元人民币。公司厂区占地面积4万平方米,厂房占地面积2.2万平方米,有6个生产车间,公用工程设施配套齐全。根据《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要求,公司将于2020年7月30日正式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公司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公开公示如下:
一、 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物资信息情况
表一:有毒有害原辅材料表
类别 | 名称 | 规格 | 年用量/年产量 (t) | 最大存储量(t) | 储存、包装方式 | 储存状态 |
原辅材料 | 发烟硫酸 | 104.5% | 1500 | 30 | 储罐 | 液态 |
硝酸 | 98% | 272 | 15 | 储罐 | 液态 | |
盐酸 | 31% | 200 | 30 | 储罐 | 液态 | |
烧碱 | 99% | 830 | 20 | 编织袋 | 固态 |
二、企业生产过程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氮氧化物:4.3849 吨/年;二氧化硫:3.316 吨/年;颗粒物:0.6909 吨/年
氨氮:0.9吨/年;化学耗氧量:9吨/年
三、固体废物的产生和处理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滤渣(1000Kg/a)、过滤滤膜(50Kg/a)、锅炉灰渣(稻壳灰500t/a)及员工的生活垃圾。有机滤渣、滤膜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公司处理。稻壳灰周边农户用于肥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四、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大幅度提高原材料的转化率,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减少有毒有害原材料的使用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排放。
以上公示内容,诚请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 0415-2828201,12369
丹东市生态环境局东港分局 0415-7552009
辽宁精化科技有限公司办公室 0415-6673778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