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我市持续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资金监管工作走实
12月17日,我市召开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资金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解读相关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校外办学行为,维护校外培训机构和学员合法权益。
会议传达丹东市教育局等8部门联合制定的《丹东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详细解读《东港市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资金监管实施工作方案》,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增强责任意识,深刻理解资金监管的重要意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托管银行将资金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市支行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港支行分别向培训机构下发各自拟定的《东港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托管协议》,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和一般存款账户开立及使用进行解读,并就遵守协议条款、履行相关义务作出承诺。
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此次会议,对预收资金监管工作重要性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将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收资金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