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统筹推进国资化纤公司停产期间资产处置工作
7月6日,国资委副主任侯鲲带领工作组深入国资化纤公司,就粘短一分厂、二硫化碳车间、污水处理车间、电动力分厂的资产处置工作召开推进会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侯鲲同志首先对国资化纤公司在全面停产、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充分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依法合规、有序推进粘长一分厂、粘长二分厂资产处置工作给予了肯定。同时,对下一步资产处置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就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讨论。
侯鲲同志强调,一要处置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处置工作不是简单的拆除变卖,要符合程序的合法性,站在维护国家、企业、工人权益的角度开展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要保证拆运环节安全施工。安全生产无小事,要严格审查施工方的资质,施工中要注重人身安全和生态环境,不能存在侥幸心理,尤其是二硫化碳车间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绝对不能牺牲安全和环境赶工期。三要规范完成资产交易后续工作。依规履行竞买工作的有关法定程序,与受让方依法协商签订买卖合同、拆运协议等。变现资金及时入账,规范执行财务制度,切实增强资金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