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3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2013年县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
二、 2013年县直部门支出决算表
三、 2013年县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委的派出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1、 领导县直机关党的工作,提出县直机关党的建设的规划和指导性意见,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各单位的党的建设工作,及时向县委汇报党的建设情况。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 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的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
4、 指导县直各级党组织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民主生活会的管理,抓好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定期了解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本单位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县委反映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情况和题。
5、 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思想作风建设。
6、 负责县直各部门党总支、支部书记和副书记的任免、考核、培训工作。
7、 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负责县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有关规定,审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处理决定。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党政机关廉洁自律。
8、 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计划生育等群众自治的工作。
9、 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是县本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1)
第三部分 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0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01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101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中共黑山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3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2013年度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支出10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20.5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工资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65.5万元,主要是“两优两先”奖金等项目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15万元,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3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接待费0.15万元,2013年公务接待累计3批次,15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2013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