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凌海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凌海市凌河公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凌海市政府南侧,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是沈阳中科生态环评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29546.09m2,总建筑面积56138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358m2,商业网点建筑面积14780m2,本项目共有4栋楼。该项目投资1123.5万元。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 气 污 染 物 | 运营期 | 厨房油烟 | 由烟道引致楼顶排入到大气环境当中 | 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较小 | |
汽车尾气 | 汽车怠速,保持通风,尾气稀释 | ||||
水 污 染 物 | 营运期 | 生活污水 | COD | 经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凌海市污水处理厂 | 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NH3-N | |||||
固 体 废 物 | 营运期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清运 | 符合环保要求 | |
商场垃圾 | 环卫定期清运 | ||||
噪 声 | 营运期 | 等设备噪声 | 采用低噪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 | 不影响区域 声环境功能区划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8160385(环境开发与管理科)
凌海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