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编办扎实推进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为加强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的监督管理,调动各单位公示工作的积极性,凌海市编办围绕“细、严、优”三字诀,全面推进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一是“细”化通知要求,促有序推进。凌海市编办印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的对象、内容、需提交的材料以及公示程序等事项作出细致的要求,为顺利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促报送质量。凌海市编办坚持“主管部门审查、事业单位报送、登记机关审核公示”的年度报告公示流程,并明确要求主管部门严格审查把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填报内容。要求报送资料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对涉及到法定代表人、地址、开办资金、举办单位等变更事项的,必须做到先变更后公示,进一步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对报送提交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一律退回修改。
三是“优”化监管服务,促按时报送。为确保事业单位法人年度登记工作于3月31日前顺利完成,市编办将公示内容、公示材料、公示程序等事项的通知下发给各事业单位,建立了工作QQ群,开通了咨询电话,及时为服务对象答疑解惑,及早解决各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