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鲅鱼圈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20年3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营口盛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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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营口盛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混凝土搅拌项目 | 营口市鲅鱼圈区芦屯镇疏港路北 | 营口盛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 营口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年产沥青混凝土2万吨 | 1. 废水 生活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做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噪声 选择低噪音设备,高噪声设备设减震基础,墙体隔声,同时加强管理,规范操作。 3.固废 除尘灰、废石料收集回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导热油、废机油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 4.废气 搅拌缸出料口设置集气罩,废气送入天然气燃烧器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与烘干滚筒混合废气一起经过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主燃烧器、提升机、振动筛工艺产生的粉尘,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15m高排气筒排放;骨料堆放碎石粒度较大采用苫布苫盖,并且厂区四周设有封闭围墙,料堆放高度不高于围墙高度,并定期洒水抑尘;沙子粒度较小,在库房内储存,并定期洒水抑尘。食堂油烟经净化器处理后,由油烟经烟道排放。导热油炉产生的废气经1根12米高排气筒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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