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毕节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条“省、市、州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发布本行政区域环境状况公报,并定期公布相关的环境质量信息”的规定,现发布《毕节市2014年环境状况公报》。
毕节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6月5日
综 述
2014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持主基调主战略,着力抓好环境保护新常态工作,大力实施污染减排,扎实开展重点区域、流域、行业环境污染整治,严格环境准入并大力服务项目建设,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全市在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全市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一、水环境质量
(一)河流水环境质量
2014年毕节市常规监测河流有六冲河及其支流、三岔河、赤水河、偏岩河和野纪河共14个监测断面。其中,符合Ⅱ类水体断面9个,占总断面的***.29%。Ⅲ类水体断面2个,占总断面的14.29%。Ⅳ类水体断面1个,占总断面的7.14%。劣V类断面2个,占总断面的14.29%。满足水体功能区划断面11个,断面水质达标率为78.57%。六冲河、三岔河水质同比有所下降,赤水河、偏岩河、野纪河水质较为稳定。河流水体断面水质情况如下:
六冲河及其支流设置徐花屯、保河村、高店、马桑坪、七星关大桥、大桥边、大关等7个断面。徐花屯、大关、七星关大桥、大桥边4个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马桑坪断面水质由2013年的地表水Ⅱ类下降为地表水Ⅲ类标准;高店断面水质由2013年地表水Ⅲ类下降为地表水劣V类标准,未达功能区划要求;保河村水质由2013年的地表水V类下降为地表水劣V类标准,未达功能区划要求。
三岔河设置盐仓、立火、鸡场等3个监测断面。盐仓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入境立火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Ⅳ类,未达功能区划要求;鸡场断面水质由2013年的地表水Ⅱ类下降为地表水Ⅲ类。
赤水河设置清水铺、清池等两个监测断面,水质均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
偏岩河设置出境木孔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
野纪河设置出境火石坝断面,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湖泊水环境质量
毕节市湖泊水常规监测断面有支嘎阿噜湖及草海中部、阳关山等3个断面。其中,支嘎阿噜湖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草海中部和阳关山符合地表水Ⅳ类标准,均未达功能区要求。
(三)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我市共对15个饮用水源地进行监测,水质达标率为100%,全部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其中,七星关区倒天河、利民,大方县敞口龙潭,黔西县附廓,金沙县南郊水厂,织金县金鱼池,赫章县洋洞小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Ⅱ类标准。大方县宋家沟、小箐沟,纳雍县吊水岩,威宁县杨湾桥,赫章县香椿树水库、公鸡寨,百里杜鹃管委会乌泥河水库、移山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
二、环境空气质量
毕节市中心城区4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为0.073 mg/m3,同比下降25.5%;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为0.03mg/m3,同比下降33.3%;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为0.021mg/m3,同比下降16%。环境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为347天,优良率为95.1%,优良率同比上升6.85%。全年降水PH值为6.5,全年均无酸雨出现。其余7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三、声环境质量
(一)城区区域环境噪声
中心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按300m×300m网格布点,共布设123个监测点,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5.2分贝,同比增高0.2分贝,总体质量等级为三级(评价为一般)。
(二)道路交通噪声
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点位为25个,涉及21条交通干线,总长度为43.1千米。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3.4分贝,同比减小1.5分贝,总体质量等级为四级(评价为较差)。
(三)功能区环境噪声
中心城区功能区环境噪声监测点位为7个。其中,1类功能区2个,2类功能区3个,4a类功能区2个。1类功能区全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2.8分贝,同比增高3.4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2.7分贝,同比增高2.6分贝,昼、夜间均未超标;2类功能区全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1分贝,同比增高0.2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46.4分贝,同比增高3.0分贝,昼、夜间均未超标;4a类功能区全年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71.7分贝,同比减小0.7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4 分贝,同比增高0.2分贝,昼、夜间均超标,超标原因为新增车辆较大。
四、辐射环境质量
毕节市城市空气辐射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辐射环境质量、地表水辐射环境质量、土壤辐射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城市空气、饮用水源地、地表水、土壤等辐射环境质量优于全省平均水平,闲置、废旧放射源全部依法安全送贮,全市辐射环境风险处于二级安全状态,处于全省上游水平。
五、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5605.6吨,同比下降2.13%。其中,工业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10612.8吨,同比增加4.62%,生活污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1392.22吨,同比减少4.45%;氨氮排放量为5359.98吨,同比下降3.08%。其中,工业废水中氨氮排放量为509.23吨,同比增加8.2%,生活污水中氨氮排放量为4040.40吨,同比减少4.9%。
(二)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43万吨,同比下降21.91%。其中,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0.87万吨,同比下降27.73%;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40万吨,同比下降36.27%。其中,电力行业排放量为8.37万吨,同比下降42.12%。
(三)固体废物排放情况
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429.43万吨,同比下降20.16%,原因为全市经济下行所致。工业固体废物种类主要为: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炉渣、冶炼废渣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911.73万吨,综合利用率61.12%,同比下降20.35%。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430.***万吨,同比下降13.51%。
六、生态环境质量
(一)林业
全市森林面积1862.1万亩,覆盖率达46.23%,同比增长0.96%。活立木蓄积量达2636.99万立方米,同比增长140.82万立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化面积达1929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32.08%,同比增长2.2%。完成石漠化治理149.91平方公里,荒山造林绿化100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造林23万亩,特色经果林建设62万亩,重点区域绿化38.17万亩,绿化大苗造林10.73万亩,建精品绿化美化示范点268个,面积15.17万亩。
(二)水土流失治理
全市累计完成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6.77平方公里。其中,实施坡改梯917.14公顷,营造水土保持林794.29公顷、经果林1143.3公顷,实施封禁治理1846.35公顷,保土耕作2977.59公顷,兴修蓄水池11口、沉沙凼9个、灌排沟渠19.28公里,田间道路31.71公里。完成总投资6621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30万元,地方配套1591万元。
(三)农业
全市完成2013年转接户用沼气池建设1.1万个、2013年转接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项目5个、中温大中型沼气池建设1个。建设沼气池后续服务网点100个。申报并获批户用沼气池***18个、小型沼气池7个。
(四)自然保护区建设
全市建成10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75003.9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2.79 %。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即草海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为9600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0.36%,保护着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及黑颈鹤、白头鹤等7种国家一级鸟类。省级自然保护区2个,总面积21067.3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0.78%。县级自然保护区7个,总面积44336.6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65 %,保护着国家野生动物 315 种,国家珍稀或濒危植物42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