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河区落实养老金发放让百姓得到更大利益
细河区积极落实省、市文件精神,对全区在机关事业参保的事业单位退休职工(2004年7月以后退休的,并且已全部缴清养老保险)退还个人账户部分。
一是仔细审核退休审批表、台帐和相关材料等,确保符合条件。二是协调沟通各个单位经办负责人,核实退休人员,确保无漏报、多报。三是落实发放养老金个人账户部分,针对每个人的每笔缴费情况都已反复核算,确保发放时的准确无误。
此次发放共涉及12家事业单位,共计56人,总共发放养老金377041.62元,分10年发放此项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