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殷扶炯对旺苍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提出三要求
一要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大意义。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是***、***作出的科学决策。退耕还林工程是我县林业生态建设史上投资最多、群众参与面最广的建设项目,涉及全县35个乡镇256个行政村,退耕农户50993户, 200328人,中央投资总额将达3.62亿元,其中,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资金达1.087亿元。截止2006年底, 全县已累计完成退耕还林13.15万亩,配套荒山造林12.85万亩。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对于构建嘉陵江上游生态屏障,改善全县生态环境面貌,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致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十年后,做出了转入成果巩固阶段的决策,是从大局出发,符合我国现阶段实际情况的重要部署,它对于巩固生态建设成果,推进“绿色生态旺苍建设”,对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对于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加快扶贫开发进程,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从目前情况看,我县退耕还林地区的后续产业尚未完全建立,农田基本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生态移民、林木后期管护未能相应及时跟上,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要从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退耕农户的长远生计问题,真正做到“退得下、稳得住、能致富、不反弹”。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落实,做好、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由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具体负责专项建设的组织实施、管理和对单项检查验收办法的审定。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专项建设的具体组织发动工作。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专项建设的组织、协调单位。按照省政府明确的专项建设实行部门责任制的要求,各单项牵头部门负责单项项目的管理的技术支撑工作。县退耕还林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研究和解决成果巩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林业部门要按照《退耕还林条例》赋予的职责,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起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后续产业发展、补植补造、档案管理等工作;发改部门要统筹项目和资金,搞好综合平衡等工作;财政部门要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规范发放,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农业部门要负责基本口粮田建设、农村能源建设等工作;以工代赈办要负责退耕农户生态移民工作;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检查监督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专项建设项目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政府财政、林业、农技、水保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并负责退耕还林专项建设单项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编制、施工技术指导、检查验收、报账等工作。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搞好工程管理。退耕还林成果巩固工作特别是专项建设工作,涉及地域广、农户多、时间长、任务重。各乡镇要立即启动实施,由于受“5.12”汶川地震影响巩固退耕还林专项建设资金滞后,为保证建设进度,08年各乡镇可以边规划,边实施,但实施时一定要公示,年度实施要突出重点,突出效益,做好重点村规划。退耕还林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群众参与程度高、操作难度大,各地在实施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四川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旺苍县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严格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特别是对任务安排、政策兑现、检查验收等重要环节,要增加透明度,该集体讨论的一定要集体讨论,该张榜公示的一定要张榜公示。要严格资金支出管理,严禁弄虚作假,切实防范截留、挪用、冒领和贪污等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对于不认真执行中央政策的,要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级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退耕还林工程健康推进。(县林业局 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