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家省直单位为我市贫困乡镇解决协调帮扶资金及物资1414万元
日前,记者从市扶贫办了解到,定点帮扶我市的38家省直单位,2007年已累计帮助我市协调并解决帮扶资金及物资折价1414万元。其中,帮扶资金898万元,实物折价304万元,协调解决项目资金212万元。
2007年年初以来,按照省政府关于“继续开展好对阜新帮扶工作”的指示精神,38家省直定点帮扶单位在以往帮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我市的帮扶力度。特别是在2007年上半年,我市相继遭受特大雪灾和特大夏旱后,38家省直帮扶单位均由主要领导带队,先后多次深入到对口帮扶乡镇,扶持受灾群众积极开展抗灾自救,在资金和物资等方面给予了无私援助,并且积极帮助受灾农民发展抗灾、避灾能力强的生产项目。在支援钱、物的同时,还在实施开发式扶贫项目、教育扶贫、转移培训贫困劳动力等多方面给予了大力帮扶。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为阜蒙县八家子乡协调了九年一贯制建校项目;阜新矿业集团为阜蒙县佛寺镇引进了矿泉水生产项目;省外经贸厅扶持阜蒙县塔营子乡贫困户发展养羊项目;辽河石油勘探局扶持阜蒙县苍土乡发展种、养类防灾抗旱项目;省地质矿产勘查局扶持彰武县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省烟草专卖局扶持彰武县满堂红乡发展烤烟种植项目等等,使“输血”式扶贫开始转向“造血”式扶贫。
据统计,2007年,38家定点帮扶我市的省直单位累计为我市协调解决扶贫资金及捐赠物资折价1414万元,扶持贫困村发展各类生产项目53项,直接扶持贫困户2182户,救助贫困学生411名。另外,还结合部门优势,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招商引资及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对贫困乡、村给予了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