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确定三类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近日,由市国土、住建、气象、水利等部门编制的《阜新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17年度)》通过市政府审核,正式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和中省直各单位。 结合全市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和2017年地质灾害气象风险趋势预测,《阜新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2017年度)》确定了2017年泥石流重点防治区主要为:全市矿山的尾矿库(坝)、排岩(渣、土)场等;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主要为:海州露天煤矿、新邱露天煤矿、排山楼金矿采矿场及各露天采矿场、排土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为:阜新煤田井下开采矿区。同时,对2017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危害程度、造成的损失、发生时间和分布空间趋势进行了预测。 该方案提出3项预防措施:一是落实防灾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二是夯实防灾基础。各县区要把年度防治方案作为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依据,因地制宜编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继续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坚持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制度。重视非汛期地质灾害防灾工作,力求做到隐患早发现、早消除;三是深入推进四个体系建设工作,即加强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应急体系和综合防治体系建设,使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