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圣区开展第24期(9月份)人民调解日活动
2016年9月,文圣区小屯镇、东京陵街道、庆阳街道、罗大台镇相继开展了“人民调解日”活动。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曲志海参加指导了罗大台镇“人民调解日”活动。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及各镇街相关负责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分别参加活动。
罗大台镇9月份“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小屯镇9月份“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东京陵街道9月份“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庆阳街道9月份“人民调解日”活动现场
本期“人民调解日”活动由各镇街自行开展,各调解评议团分别对4件经过村(社区)、镇(街)多次调解无效并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土地承包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邻里纠纷、家庭内部矛盾纠纷进行了公开调解评议。经调解评议团的调解,其中3件矛盾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双方签定了调解协议书;1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未达成一致意见,待后续***进一步调解。
文圣区从2014年6月开始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开展了“人民调解日”活动。即每个月的第一个周五在5个镇街同时开展矛盾纠纷调解活动。经过两年多的实践,这项活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是化解基层矛盾、防止小矛盾转化升级的有效载体。截至目前,全区已经开展了24期、共113次“人民调解日”活动,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16件。其中,邻里纠纷23件、土地承包纠纷30件、家庭内部矛盾纠纷31件、环境污染纠纷1件、上访案件8件、产权纠纷2件、公共服务纠纷1件、交通肇事纠纷1件、物业管理纠纷6件、劳动纠纷3件、(征地)补偿纠纷4件、损害赔偿纠纷2件、医疗纠纷2件、宅基地纠纷1件、其他纠纷1件。调解现场签订协议、达成和解、政策解释息访的累计94件,调解成功率达81.03%。
经典案例1:调解土地纠纷
2016年8月6日,小屯村村民甲乙双方因稻田地发生纠纷,甲方认为自家稻田地缺少一部分,要求乙方归还。甲方多次到小屯村委会反映情况,要求解决缺地问题。村委会多次实地丈量,但乙方认为丈量时自己不在现场,不承认丈量结果,要求重新丈量。经村委会、镇司法所、镇经管站多次调解,乙方拒绝到现场,不同意调解。于是,小屯镇政府于2016年8月30日作出《关于对小屯村甲乙承包份田交界纠纷的处理决定》。甲方据此到小屯法庭提起诉讼,要求执行镇政府的决定。乙方不服。镇政府决定通过人民调解日进行调解。
9月22日一大早,小屯镇党委、区司法局、镇司法所、小屯村村委会参加调解人员以及甲乙双方来到稻田地实地丈量。丈量结果得到双方的认可。甲乙双方一同来到小屯镇政府进行进一步调解。
调解评议团成员深入现场实际丈量
在小屯镇政府,工作人员将丈量的结果公布给大家,乙方承认自己的土地多出一部分,但提出自己的地应该有田埂,应将田埂宽度留给自己;乙方认为不能留田埂宽度,应与土地台账符合。调解人员提出解决方案,乙方留够台账尺寸和田埂尺寸,将多出部分划归甲方,虽然甲方照台账还差0.12米,但在实际生活中,0.12米是非常微小的距离,希望甲方高风亮节不再计较。但甲方认为自己少了0.12米的地对自己并不公平,表示不同意,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为此,调解人员将双方分开调解,多方做工作,甲方最终同意将自己缺少的地补足,乙方剩余多少与自己无关。乙方也同意此解决方案,同意补给甲方的田地上的作物也归甲方所有。
村委会表示,地上作物约50元左右由村委会补偿给乙方,待到双方现场分地时,再签订协议。至此,双方因土地产生的纠纷圆满解决。
经典案例2:苦口婆心疏导邻里纠纷
甲、乙双方在庆阳街道长寿社区同住一幢楼,对门关系。甲方在走廊堆放杂物,乙方到社区投诉严重影响了居民的出行,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要求甲方移走堆放在走廊的杂物。甲方认为这样摆放是件很小的事情,不同意搬走。经社区多次调解无效。
9月29日,庆阳街道将此纠纷拿到人民调解日上进行调解。调解评议团成员首先指出,双方的住房属于庆阳地区的老房子,走廊内的空间不够宽敞,堆积这些废弃的木柜和泡沫垫子十分容易引起火灾,同时与正在开展创城活动不相符,更应该清理干净走廊过道的垃圾。甲方依旧表示一下子要挪走堆放很久的杂物,心里不平衡。随后,其它调解评议团成员也提出“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没必要因为这样一件小小的事情伤了邻里间的和气。
经过调解评议团成员们耐心的劝说后,甲方也认识到自己的不对之处,表示愿意为创建文明城市带个头、起表率作用,会将堆积在走廊的杂物清理干净。乙方态度仍然坚决,要求甲方给出具体时间。调解评议团的成员们再一次苦口婆心的劝说,希望乙方能给甲方一些时间。甲方也态度中恳的表示将利用“十一”假期时间,将堆积在走廊的杂物清理干净。至此,双方达成一致,共同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经典案例3:耐心劝导家庭内部矛盾纠纷
甲方李某(男)和朱某(女)现年63岁,家住罗大台镇张书村,二人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几年前净身出户搬出家门,二位老人归乙方(二儿子)抚养,当时签订了协议。甲方李某是张书农场退休工人,退休前李某的社保费用一直由乙方(借款)缴纳,甲方退休以后工资卡一直在乙方手中,乙方每月给甲方1340元作为生活费,现退休工资增加后,甲方要求乙方每月增加生活费300元。双方未达成一致。
2016年9月29日下午,罗大台镇将此家庭矛盾纠纷拿到人民调解日上进行调解。甲方在调解日上不要求增加生活费300元,而是要拿回工资卡;乙方反驳说,不能把工资卡交还给甲方,原因是自己经济条件也不好,而甲方没退休前,自己借了外债为甲方缴纳社保,不光补齐了06年以前15年的社保一万七千多元,之后又缴纳了7、8年的社保,总共花费了5、6万元,现在甲方有了退休工资,虽然卡一直在自己手中保存,但退休工资才2340元,每月还都拿出1340元给甲方,自己只剩1000元,现在虽然工资涨了点,老人也变本加厉,总说钱不够花,而且平时没事就从自己要钱,自己有妻子和两个女儿,家庭开销也很大,虽然自己有义务赡养父母,但这么要钱法实在有些受不了。
听完了双方当事人的叙述后,调解评议团对此矛盾纠纷有了一定的了解,纷纷对事件进行评议,大家一致认为,乙方应该把卡归还给甲方,毕竟是甲方的工资卡,应该由老人自行管理,而老人每月应该支付一定的钱额给乙方,以偿还乙方为甲方支付社保费用所欠债务,缓解乙方的生活压力。
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曲志海在对此矛盾进行评议时,讲述了自己家的亲身经历,在讲到儿女要懂得“三恩”的时候,甲方李大爷突然情绪很激动,痛哭流涕,老伴朱某也跟着抹起了眼泪,由于李大爷患有脑血栓,调解评议团成员赶紧将两位老人带出调解现场,搀扶到休息室对其进行安抚。
与此同时,调解评议团着重对乙方进行劝说,法院人员表示,从法律层面上讲,儿女有扶养老人的义务,家是讲情的地方,老人想要回工资卡的举动,从小了说是想要钱,但往大了说是想要归属感,人上了岁数,心里没底,这个卡是老两口唯一生存的依靠,所以做儿女的得让父母有这个归属感,即使有万般委屈、万般理,也得自己承受,因为他们毕竟是你父母,他们毕竟年岁高了,需要关爱和呵护。乙方仍然坚持己见,表示坚决不能把卡归还给甲方,调解陷入僵局。
调解评议团成员见乙方态度坚决,又采取边安抚边劝导的方式进行调解,在细细的攀谈中,大家终于听出了乙方李某话外之音,在家里,婆媳关系不是很好,李某在家中总受夹板气,所以在这件事上,媳妇要是不松口,自己也不能做这个主。
调解评议团决定改变战略,将乙方带到其他房间,重点对乙方媳妇进行说服,希望她能平和心态,别总沉浸在对未知情况的设想和对老人的成见中,要学会从漩涡中走出来,退一步海阔天空,走出来了就会变得很轻松,否则每天都不开心;而且谁也不想让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说你们是不孝的儿子和儿媳......听了调解评议团苦口婆心的劝说,乙方媳妇终于答应了将卡归还甲方。
调解评议团随后将双方请回了调解现场,宣布了调解结果:乙方将甲方的工资卡归还甲方,甲方每月支付1000元给乙方作为还债费用。与此同时,调解评议团嘱咐甲乙双方以后好好相处,毕竟是一家人,要互帮互助、互亲互敬,双方都欣然答应,并共同签订了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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