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杨浦区司法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系统各单位、各部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法律服务管理科)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法律服务管理科) (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上海市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法律服务管理科) (七)《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法律服务管理科)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 (九)《法律援助条例》《上海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区法律援助中心)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政治处) (十一)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党的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规定(政治处)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区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干部、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行政复议当事人及社会公众。 (三)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对象。 (四)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家属、刑释人员家属。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开展***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宪法法律等专题培训,组织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庭审,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加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及重要部署以及宪法法律纳入本区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治素养。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行政复议、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等领域的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组织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员、人民调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等在法律服务过程中,组织矫正民警、矫正专职干部等在社区矫正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加强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 (三)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本区宪法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开展社会面的普法宣传,充分运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司法行政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民法典宣传教育。 发挥局门户网站、局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阵地作用,开设法治宣传专栏。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区社区矫正中心、区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人民调解中心)、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居委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等法律服务窗口,打造法治文化阵地。深入挖掘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中生动鲜活的故事,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四)加强工作考核评估 加强本系统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部门和司法所绩效考核,作为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五)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区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