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对摇摆机开展摸排检查
近期发生的摇摆机伤害儿童事件引起社会媒体广泛关注。根据市质量技监局《关于紧急排查本市“摇摆机”产品生产企业的通知》精神,6月27日、28日,崇明县质量技监局组织执法检查人员对崇明辖区内摇摆机生产企业开展摸排调查。通过走访调查,暂未发现本县有“摇摆机”生产企业。
同时,执法检查人员通过对超市、卖场门口摆放“摇摆机”的排查,搜集整理了崇明在用“摇摆机”标注的企业生产情况,并及时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下一步全市对“摇摆机”的生产规范工作提供参考。就目前情况来看,部分超市、卖场已经对“摇摆机” 采取了暂停使用的措施。
根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与国家对玩具产品实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具体定义和规定,投币电动摇摆机不属于特种设备,也未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范围,目前国家还没有针对电动摇摆机等此类产品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对部分无铭牌及相关标记的“摇摆机”,执法检查人员对 “摇摆机”业主进行了相关质量法律法规的宣传,要求业主停止使用无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的“摇摆机”产品。
下一步,崇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将继续对辖区“摇摆机”生产使用情况进行摸排,加强质量安全的宣传工作,根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对“摇摆机”生产情况进行更加深入的检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