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系列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标准新要求,持续推进本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法宣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本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强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意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多次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做出***、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当前,本区国家工作人员承担着推动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更高品质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建设的艰巨任务,对法治思维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和要求,本区全体国家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增强学法用法紧迫感、责任感,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学习法律,强化法治观念,不断提高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广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率先垂范厉行法治、依法决策、依法办事,做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要系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论断、新要求、新部署,系统学习******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突出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认真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体和政体、公民权利与义务等内容,养成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至上理念。学习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认真学习与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治素养。
(三)深入学习与杨浦“三区联动、三城融合”、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杨浦建设上海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和更高品质的国际大都市中心城区等目标任务,重点学习经济转型、科技创新、法治政府、知识产权、社会治理、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领域的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能力。
(四)学习贯彻党内法规。党员干部要坚持把党纪党规挺在前面,知敬畏、明底线,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五)坚持依法决策。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作判断、出措施,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
(六)严格依法履职。牢固树立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把学到的法律知识转化成依法办事的能力。
三、进一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
(一)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重要内容,制定年度计划并加以落实。党委(党组)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每年会前学法不少于2次。推行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是涉及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决策前应先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
(二)完善法治培训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本区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科级及以下公务员的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科级干部轮训的必训内容。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列为区委党校、行政学院主体培训班培训必修课程。把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轮训和中青班、青干班以及各类专题研究班的培训规划和教学计划,定期举办行政执法单位依法行政主题培训。一个月(含一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专修法治知识的时间不少于8小时;两个月(含两个月)以上的进修班或培训班,时间不少于16小时。其他班次根据不同的类别和学员特点,安排相应的法治学习内容。每年举办2期以上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
(三)健全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誓、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论坛、法治研讨、旁听庭审、警示教育、学法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学法活动。积极发挥新媒体学法平台作用,开展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在线学法。
(四)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全面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本区街镇以上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为党委和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预防和减少违法决策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杨浦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管理办法》,持续推进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于违法决策以及滥用职权、怠于履职造成的重大损失、影响的,都要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严格实行依法履职制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分类改革,执行“凡晋必考”、从业人员“六条禁令”,加大执法类公务员的依法行政能力,促进依法履职。认真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做出决定。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法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评判工作。组织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具有典型意义的行政、民事案件和渎职贪污受贿等案件的法院庭审。
(六)坚持考核评估制度。继续实行对新提任的处级干部进行法律培训考试制度,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建立领导干部年终述法报告制度,报告当年度个人法律知识学习、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所负责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等情况,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领导职责的能力水平作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标准。坚持把学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内容。实行执法责任制,严格责任追究,贯彻《杨浦区关于加强错案追究的工作办法》,将由主要对政法机关的执法监督拓展到区委对全区执法活动的监督。
四、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定期分析形势,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各项工作机制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计划,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督促检查,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区委组织部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协调区委党校落实法治课程,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区委宣传部要协助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加大对学法用法典型的宣传力度。区公务员局要把法治知识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培训和年度考核范围。区司法行政部门要承担好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
(三)提高保障能力。要统筹各方力量,落实经费保障。依托杨浦高校资源,加强法治课程体系建设,提升法治讲师团建设水平,探索法治教育教学开放共享机制,认真做好学法服务工作,有效满足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需求。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建设重要内容,充分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积极性。要总结宣传学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计划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