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人大常委会通过七五普法决议
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日前通过了《关于在本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下称《决议》)。《决议》提出,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区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使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形成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区,加快建设科创、人文、生态的现代化新松江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决议》提出,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位,认真组织“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前法律咨询论证、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实施政府法律顾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切实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法制副校长、结对律师在学校法治教育主渠道作用,重点加强青少年权益保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任务清单制度、报告制度和执法“法律告知”制度,明确街镇属地化普法职责,实现区域法治宣传教育全覆盖。
《决议》还提出,坚持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法治宣传教育,以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为基础,积极开展“法律六创”活动,聚焦以“茸城法宣八品”为载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推动法治文化元素融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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