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
杨财发[2014]132号 签发人:吕亮
杨浦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
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区各行政单位:
现将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沪财库[2014]30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现将本区贯彻落实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十八大以来,中央相继出台了“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反腐倡廉的制度规定,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预算法》,这些法律和制度的正确全面落实需要广大会计人员扎实理解和掌握《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为进一步推进贯彻落实中央各项决定,财政部举办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活动,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部门全部会计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参赛。
2、参赛方式。我区参赛方式原则上采取网络答题。参赛者在竞赛期间登陆全国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网页(http://xzdwkjzd.gaodun.com/dsexam)注册后进行答题,或关注中国会计报官方微信(Accounting-News),点击“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知识竞赛”栏目,参与答题活动,了解活动进展情况。参赛人员在网上注册答题时,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的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每人只有1次答题机会,答题中可选择“保存”中断答题,但最后答题时间不得晚于答题截止时间。
3、时间安排。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参赛答题工作。12月2日(周二)前各行政单位将参赛人员名单(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成绩(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杨浦区财政局国库科(gkkzsjs@163.com)。
4、获奖名单。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详见财办库[2014]377号)。获奖的本区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2015年会计继续教育24学分;参加竞赛且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本区会计从业人员,可视同完成2015年继续教育12学分。
联系人: 赵 瑜
联系电话:65018811×1207
2014年10月8日
信息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上海市杨浦区财政局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印发
(共印6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