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物价局履职尽责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放开后督查
近期,红安县物价局按照“全面履职尽责,服务为民”的要求, 本着“放开不等于放任”的原则,针对当前热点价费问题,组织专班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自2016年8月1日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后政策实施及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一是查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是否严格遵守明码标价制度,对收费公示牌内容不符合现行政策的,要求其立即整改,去掉公示里已经作废的收费依据文号。
二是查看培训合同中是否载明收费内容、收费方式、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结算方式等内容,是否做到权责统一、服务事项明确。
三是了解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放开后收费实际现状与执行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情况,并现场提醒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黄冈市物价局关于放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黄价费[2016]75号)的文件要求,加强价格自律,做到守法、诚信经营。培训费虽然放开,但任何有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强制服务、不执行明码标价等违法价格行为,物价部门有权对其进行严肃依法查处。
从督查的情况看,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价格秩序总体良好,自放开以来,无一例学员投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