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3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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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年07月09日发表
韦光亮 因保管不善,将 永林证字( 2010)第 00021244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韦光亮
2023年 5 月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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