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坡洪镇新景村某养殖场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评估费用的公示
我区坡洪镇新景村某养殖场,未经批准占用林地面积3.3105亩进行养殖场的建设,占用地类为公益林。
我局于2022年5月9日召开涉及该违法用地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费用的论证会,论证会通过该用地经过拆除建筑、拆除硬化的水泥路面、清运建筑垃圾以及种植桉树的步骤来施工测算,具体参照田阳区的用工市场价格进行费用的评估,最终该地恢复植被及林业生产条件评估费用确定为5.39元/㎡。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规范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工作的意见》(桂林发〔2022〕20号)的文件要求,该评估费用需要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17日。
监督电话:0776-3212513。
百色市田阳区林业局
2023年5月10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