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全力助推失业金省级统筹工作
县财政全力助推失业金省级统筹工作
本网讯(通讯员 熊晓霞 李依青 万华靖)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基金管理能力、防范基金支出风险、提升基金使用效率。近日,兴山县根据《湖北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管理办法》,开始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制度。
落实失业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的省级统筹制度后,兴山县的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将不再由县级财政专户统一管理,而是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和使用,原有县级累计基金结余和当期基金收入将按时归集到省级失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将由省级人社部门和经办机构统一核定支出用款计划,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安排资金拨付,县级经办机构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从而实现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统收统支。为了保障失业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坚持制度统一、均衡负担、职责明晰、优化服务的原则,建立失业保险工作责任分担机制,确保兴山县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县财政、人社、税务等部门有力推进数据资源互联互通,跨部门数据共享,为失业保险科学决策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本次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作将实现失业保险政策、基金预算管理、基金收支管理、经办服务管理和经办信息系统的五个统一,以调节区域收支压力、增强互助共济能力,促进失业保险金等各项惠企利民政策足额、及时地落实,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稳就业、保就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