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申请人员名单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等五部门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规[2022]9号)文件精神,按照《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对我区符合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条件的2023年申请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23年4月24日-4月2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书面向平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4-8836690。
***:2023年广西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名单
平桂区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