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北京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关于养老服务工作***批示精神,保障北京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扩大有效供给,优化服务结构。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4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13号)以及《广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村居颐康服务站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街实际情况,拟通过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运营我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项目,提升我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以享受政府资助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群体作为重点对象;同时发展区域内的老年群体成为服务对象,提供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日间托管、***医疗、康复护理、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安全援助、老年用品服务、转介服务等。
三、项目经费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万元/年,为额定经费。含人员经费、专业支持经费、专业服务和活动经费、日常办公经费、设备维护经费、总部管理费用等,及由项目开展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五、服务项目周期
一年
六、承接单位应具备条件
(一)依法成立的业务范围包含“养老服务”相关内容的企业、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取得企业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按照养老服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配备与服务和运营相适应且具备相应从业资格的医生、护士、康复治疗师、社会工作师、财务人员、养老护理员等;配备经验丰富的专职项目主任。
(三)具备从事养老、餐饮服务、医疗服务等相关资质。
(四)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五)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属于《广州市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指引》第六款规定“在2年内不得参与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招投标”的情形。
(七)编制有完整的符合颐康中心项目运营的服务方案。
(八)机构认为有需要提供的以证明其综合实力的相关材料。
七、报名单位应提交资料
遴选文件按***《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基本条件证明资料》要求使用A4规格打印,装订成册不可拆卸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一式三份装入不透明文件袋中密封报送,在文件袋正面注明单位名称,封口处要贴封条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参选文件。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文件资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材料及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后,将取消其竞聘资格,并报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严肃处理。
八、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和地址
(一)公告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与递交资料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18日17:30止。
(三)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北京街道办事处(惠福东路472号)公共服务办公室五楼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蔡先生 020-31058877
九、评审方式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经街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十、遴选流程
遴选单位将组建遴选小组,对参选人资格进行审查,根据评分方法确定中选人。遴选结果公告在广州越秀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一、其他说明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承接机构需在规定时间与我街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中选后服务协议签订具体内容依最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1:服务供应商提交的基本条件证明资料 .doc
***2:2023年公开遴选北京街道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承接机构项目评分表.xlsx
***3:越秀区北京街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需求书.docx
相关文件